《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威海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威海一中新校区自2018年9月开始招生,为满足学生住宿需求,该校已建有6栋学生公寓楼,目前启用2栋。为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新校区平稳运转,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我委在成本监审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制定威海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9年4月17日前反馈至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山街70号104室威海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邮编:264200);
联系电话:5231419;
联系邮箱:sfgl@wh.shandong.cn
附件:1、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威海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
2、《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威海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起草说明
3、政策依据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附件1: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威海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的复函
(征求意见稿)
威海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威海一中新校区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和成本监审结果,结合学校学生公寓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经研究,现将威海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威海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详见附件。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二、威海一中新校区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学校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复函自 起施行,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2018年已入住的学生按此标准执行。
附件:威海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表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
2019年 月 日
威海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表
附件2: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威海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起草说明
一、政策出台背景
威海一中新校区位于东部滨海新城,占地312亩。该校于2018年夏季开始招生,为满足学生住宿需求,建有6栋学生公寓楼,目前启用2栋,尚无收费依据。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公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部分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授权市级人民政府制定。据此,我委对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条件进行过现场勘验及调查,并实施了成本监审,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学生公寓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制定了威海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二、公寓住宿费标准及条件
具体住宿费标准为600元/生·学期。公寓每间6人,人均建筑面积5.65平方米,设施配置包括:封闭阳台,独立卫生间、独立洗浴间、独立盥洗室,暖气,电风扇,双层床,床头柜,鞋架,衣柜,桌椅,不锈钢晾衣架等设施。另外,每个楼层设置了直饮水设备、自习室(自助阅览区)、公共卫生间;每栋公寓的第一层设有红外线防盗监控系统,洗衣房,管理室;免费提供公共电话、供水、洗浴。
三、其它要求
(一)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二)2018年已入住的学生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三)学校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学校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3:
政策依据
《山东省定价目录》:公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部分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授权市级人民政府制定。